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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方法说明
盈米基金
2024-11-04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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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投资者适当性原则的落实,加强投资者教育,保障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米基金”)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的执行,盈米基金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制定了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方法说明。

一、投资者分类

(一)投资者分为普通投资者与专业投资者。专业投资者之外的投资者为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依法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享有特别保护。

(二)公司制作统一的测评问卷对投资者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调查,主要调查和了解投资者的以下情况:

  • 自然人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性质、资质及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
  • 收入来源和数额、资产、债务等财务状况;
  • 投资相关的学习、工作经历及投资经验;
  • 投资期限、品种、期望收益等投资目标;
  • 风险偏好及可承受的损失;
  • 金融风险认知水平;
  • 诚信记录;
  • 实际控制投资者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 法律法规、自律规则规定的投资者准入要求相关信息。

(三)公司根据测评问卷结果综合设计模型以确定投资者风险等级划分标准,并在投资者完成测评问卷后告知其风险承受能力测评结果。

投资者购买产品或者接受服务,按规定需要提供信息的,所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投资者所提供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其分类的,应当及时告知公司;投资者信息发生重要变化的,公司将及时更新投资者信息,重新评估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并将调整后的风险承受能力告知投资者。投资者不按照规定提供相关信息,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将拒绝向其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四)公司根据风险承受能力将普通投资者从低到高分为C1-C5五个类型,其中保守型C1投资者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普通投资者为“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投资者C0”:

1、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没有风险容忍度或者不愿意承受任何投资损失;

3、 中国证监会、基金业协会或者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普通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的匹配规则


风险等级C5C4C3C2
保守型C1
(含最低风险承受能力类型C0)
高风险R5××××
中高风险R4×××
中风险R3××
中低风险R2×
低风险R1


投资者在购买基金产品或服务的过程中应关注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产品或服务风险的匹配情况。投资者应当在了解产品或者服务情况,听取公司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能力审慎决策,独立承担投资风险。公司履行投资者适当性职责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不会降低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的固有风险,也不会影响投资者依法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公司的适当性匹配意见不表明其对产品或者服务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