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投资者适当性原则的落实,提示风险,加强投资者教育,保证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米基金”)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的执行,盈米基金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基金产品或服务风险评价说明。
一、风险等级评价工作安排
(一)初评:盈米基金会在基金产品上线前,对基金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进行评价。
(二)调整:在基金合同发生变更或者基金存续期间发生重大风险事件时,盈米基金均会对该基金产品或服务进行适度的风险调整。
(三)定期评价:盈米基金定期对基金产品或服务进行适当性风险等级再评估并重新定级。
二、风险等级划分
盈米基金将基金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分为五类:低风险(R1)、中低风险(R2)、中风险(R3)、中高风险(R4)、高风险(R5),划分参考以下标准:
风险等级 | 产品或服务参考因素 |
低风险(R1) | 结构简单,过往业绩及净值的历史波动率低,投资标的流动性很好、不含衍生品,估值政策清晰,杠杆不超监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
中低风险(R2) | 结构简单,过往业绩及净值的历史波动率较低,投资标的流动性好、投资衍生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估值政策清晰,杠杆不超监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
中风险(R3) | 结构较简单,过往业绩及净值的历史波动率较高,投资标的流动性较好、投资衍生品以对冲为目的,估值政策清晰,杠杆不超监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
中高风险(R4) | 结构较复杂,过往业绩及净值的历史波动率高,投资标的流动性较差,估值政策较清晰,一倍(不含)以上至三倍(不含)以下杠杆。 |
高风险(R5) | 结构复杂,过往业绩及净值的历史波动率很高,投资标的流动性差,估值政策不清晰,三倍(含)以上杠杆。 |
三、 风险等级评估
(一)定量、定性分析方法相结合
盈米基金采用定量、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基金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评定,根据定量风险指标得到产品或服务量化风险等级,然后结合定性风险指标,确定基金产品或服务的最终风险等级。
1. 采用定量分析方法,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基金产品或服务层面:流动性、到期时限、杠杆情况、投资单位产品的最低金额、历史规模、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业绩比较基准、过往业绩及净值的历史波动程度、持仓集中度。
(2)基金管理人层面:基金管理人资本金规模、管理基金规模。
2. 采用定性分析方法,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基金产品或服务层面:基金产品或服务的类型、结构复杂性、募集方式、运作方式、同类产品或服务的过往业绩、申购和赎回安排、投资标的的相关主体信用状况。
(2)基金管理人层面:成立时间、治理结构、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稳定性、投研团队稳定性、资产配置能力、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性及执行度、风险控制完备性、诚信状况、从业人员合规性。
(二)当基金产品或服务存在下列因素时,盈米基金将审慎评估其风险等级:
1. 存在本金损失的可能性,因杠杆交易等因素容易导致本金大部分或者全部损失的基金产品或服务;
2. 基金产品或服务不存在公开交易市场,或因参与投资者少等因素导致难以在短期内以合理价格顺利变现的;
3. 基金产品或服务存在结构复杂、不易估值等情况,导致普通人难以理解其条款和特征的;
4. 属于跨境发行或者交易的基金产品或服务,同时存在市场差异、使用境外法律等情况;
5. 基金产品或者服务投资杠杆达到相关要求上限、投资单一标的集中度过高的;
6. 基金管理人、实际控制人、高管人员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正在接受监管部门或自律管理部门调查的;
7. 监管机构、自律组织认定的高风险基金产品或服务;
8. 影响投资者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涉及投资组合的产品或服务,将按照产品或服务整体风险等级进行评估;
(二)代销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不得低于监管机构、自律组织规定的风险等级;
(三)代销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不低于管理人评定的风险等级;
(四)由于基金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发生变化的,导致投资者所持有基金产品或服务不匹配的,盈米基金将把不匹配情况告知投资者,并给出新的匹配意见。